关于开展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通知
2021-04-06 11:36  

各基层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经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要要求,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通知》,省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就各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制定了明确的实施方案,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铸牢广大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措施。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加强组织领导,出台有效措施,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全校全面深入持久开展。

二、突出党建统领,面向各族学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核心,是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落实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的领导责任,将其纳入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全局抓紧抓好;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意义,以抓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为切入点,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深度融合,培育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新人。

各基层党组织要站在立德树人、为党育人的战略高度认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坚决克服“民族团结进步只是对少数民族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在民族学校”等错误认识,要面向各族学生全覆盖、无差别的开展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将其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教育教学各环节,教育引导学生认识到伟大祖国和中华民族及其灿烂历史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这一历史事实,铸牢学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坚持“五个一”工作标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入持久开展

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应坚持“五个一”工作标准:

(一)一个阵地。学校要统筹校内资源,建设一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内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二)一门课程。学校建立有常态化的民族团结进步讲座、宣讲制度。鼓励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每学期讲1次民族团结教育课,并确保相应年级配备有至少一个教学班的学生用书。

(三)一项活动。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学生广泛参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教育实践、联谊交友等活动。

(四)一次培训。学校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民族政策理论的教职工专题培训,或将有关内容纳入学校教职工培训并有效落实。

(五)一套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有一套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常态化工作制度,包括党组织领导制度、责任落实制度、宣传教育制度、培训制度等。

四、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创建水平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学校的长期性、常态化工作,必须全面深入持续开展,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二)抓住主题,突出导向。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主题是铸牢广大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牢牢把握这一主题,全面、深入的理解民族团结进步的深刻内涵,把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到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传承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来,教育引导各族师生增强“五个认同”。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平台,组织参观主题展馆、开展知识竞赛、参加校外教育等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用潜移默化的教育活动培育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总结经验,打造示范。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学校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创建工作特别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创建工作滞后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中共河南工程学院委员会统战部 2021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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